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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魚棒敲學生頭致聽力受損 老師賠償300萬元

2014/10/16 13:50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霧峰國中國樂班老師林俊斌不滿一名男同學在彈琵琶時失誤,一時氣憤下拿起木魚棒敲擊其頭部4下,卻造成男同學右耳突發性耳聾,被檢方依過失傷害致重傷罪嫌起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林男與被害人以300萬元達成和解,法官判處他有期徒刑8月、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林俊斌原在霧峰國中兼任國樂班老師,在99年10月間,他在教室指導學生進行團體練習時,其中有一名國中一年級的男同學,在彈奏琵琶時彈錯音,林男求好心切,拿起長23公分的木魚棒,連續敲擊該名男同學的頭部4下,事後該名同學因右耳聽不見,到台中澄清醫院看診,經醫生診斷為突發性耳聾,右耳聽力嚴重受損,家屬憤而提告。

檢方偵辦後依過失傷害致重傷罪嫌將林男起訴,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8月,林男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他先以300萬元代價和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認為雙方已達成和解,因而改判他有期徒刑8月、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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