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鳥仲介退錢退錯人 客戶3萬被侵吞
2014/09/25 11:48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25歲劉男有強盜前科,出獄後楊姓友人找他一起看房,仲介公司藍姓職員帶到潭子區看房,楊某看滿意後拿出3萬元訂金給藍,藍不想經手金錢,楊又忙著與巧遇的友人閒聊,誤以為劉是楊的堂弟,將錢交給劉,事後劉沒到仲介公司簽約,將3萬元花用一空,檢方依侵占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劉男在96年間有多次強盜案件,合併判6年徒刑,101年底出獄,103年4月8日晚間,劉陪同楊姓友人一起去看房,某仲介公司藍姓職員帶兩人到潭子區榮興街看房,楊某看上該處想要承租,拿出3萬元訂金給藍表明承租,一群人走到樓下騎樓,楊某正巧遇到友人,雙方就閒聊起來。
藍某經驗不足,不想經手金錢,想讓當事人到公司簽約再將錢交給公司即可,而藍某誤以為劉是楊的堂弟,當場將3萬元退給劉,並請他與楊等一下到公司簽約,拿取正式收據再交錢即可。
可是劉並沒將此事告知楊,沒與楊一起到仲介公司,3人看完房子後各自離去,藍在公司等後1個多小時,等不到楊某等人來簽約,電話聯繫楊後,楊才發現錢被侵占,與藍一起到警局報案,而劉當天被傳喚到案,狡辯錢已經給楊的債務人「阿明」,但是卻無法舉證,檢察官認為錢已被他侵占入己,依侵占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