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馬違法收獻金 段宜康判賠60萬
2016/02/24 06:00
〔記者黃欣柏、王寓中、曾韋禎/台北報導〕馬英九總統認為立委段宜康等人影射他違法收受電子業大亨兩億元政治獻金及亞翔公司一億元政治獻金,去年向段提告求償一千萬元;台北地院昨針對亞翔公司部分,判段賠償六十萬元及登報道歉;至於電子業大亨部分,法官認為段已盡合理查證義務,此部分免賠。可上訴。
對於判決結果,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昨晚表示,馬總統對此判決還他清白與公道深感欣慰。段宜康則在臉書發文表示,還沒收到判決書,但根據新聞引述的判決理由讓他頭昏,他諷刺法官是否看錯筆錄,才做出這樣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