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扁被控海外洗錢 查無證據簽結

圖為前總統陳水扁(右三)九十五年九月六日與諾魯總統史可迪抵達諾魯,在機場受到軍禮正式歡迎。(資料照,記者邱燕玲攝)

圖為前總統陳水扁(右三)九十五年九月六日與諾魯總統史可迪抵達諾魯,在機場受到軍禮正式歡迎。(資料照,記者邱燕玲攝)

2014/08/07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卸任後被告發,九十五年九月以總統身分出訪帛琉,利用空軍一號專機載運美金四千萬、折合新台幣約十四億元,透過帛琉國家發展銀行帳戶分批匯往美國;特偵組調查該間銀行沒承辦匯款業務,陳水扁及其親友也沒在帛琉開戶,昨將全案簽結。

九十八年九月三日,壹週刊報導指扁在九十五年九月間,以總統身分出訪帛琉,疑利用專機載運四千萬美元,存入帛琉國家發展銀行帳戶,再分批匯至美國進行洗錢;報導見刊後,扁即遭告發。

檢方函請外交部及調查局向帛琉政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獲得帛琉境內金融管理委員會回覆,指扁及其親友或親近人士,並未在帛琉境內銀行開戶,帛琉境內也沒有以「福爾摩沙基金會」為名註冊的公司。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