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 兩岸定位 馬必須說明
記者鄒景雯/特稿
馬總統的就職講話,特別是針對兩岸問題的部分,總統府近日的若干公開說明,逐漸圖窮匕見,其中最「經典」的,就是府發言人以下的這段話:在論及兩岸定位時,(馬英九)一定會完整陳述「依憲法規範,兩岸為一個中華民國,包括台灣及台灣之外的領土兩個地區」。此一轉述是否真是五二○講稿的內容?馬英九必須回答與說明。
若馬英九已決定五二○要這麼說,那麼請這位「中華民國」總統先一併釐清:這是不是要回歸到兩蔣的「一國一府」時代?一九九一年「中華民國」政府已經宣布終止動員戡亂,一九九二年「中華民國」開始推動參與聯合國活動,特別宣布不挑戰中國代表權問題,在這個歷史脈絡下,請問前述「馬氏定位」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到底是什麼?
其次,「中華民國憲法」本文規範得很清楚,「中華民國」的領土包括蒙古,並沒有台灣二字,更沒有台灣地區的字眼;即使是憲法增修條文,總共十二條條文,也只有「自由地區」,沒有一處談到台灣或台灣地區,請問在憲法的層次上,所謂「包括台灣及台灣之外的領土兩個地區」從何而來?既然言必稱「憲法」,就不能選擇性濫用「憲法」,請給蒙古一個說法?
第三,總統府肯定會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來遮羞,但這可不是「憲法」。若馬總統說他要依法行政,那麼請問這位「中華民國」總統何時才要治理及管轄其「大陸地區」?總統不會不知道行政怠惰是要依法論處的。
最後,最關鍵的是,馬總統若真要鬼扯「兩岸為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那麼接下來是不是要做出「台灣與大陸同屬一中」的結論,以回應北京的指示?若此,就坐實了所謂「國土沒有分裂,主權沒有分割」,兩岸現在只是政治歧見。因此,若馬總統一旦冒出了這句話,就可以界定這是馬英九與胡錦濤針對統一的通關密語,「不統」自此破局,全民即應立即著手展開必要的行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