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長選舉 驗票後兩人同票須抽籤決定
2011/04/13 06:00
〔記者林良哲、謝介裕/綜合報導〕南投縣名間鄉新光村在去年舉辦村長選舉,候選人陳浩志以二票之差贏了林東謀,林東謀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要求重新驗票,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定二人都拿到四百二十四票,判處陳浩志當選無效確定,必須以抽籤方式決定勝負。
對法院審判結果,陳浩志與林東謀均表尊重司法判決,也願接受抽籤定輸贏的決定;名間公所指出,收到判決書後,儘速擇期辦理抽籤事宜。
南投縣名間鄉新光村村長選舉在去年六月間舉辦,陳浩志以四百二十五票獲勝,但拿下四百二十三票的「落選頭」林東謀,認為投開票所在開票時,將圈選他的二張有效票列為無效,因而對陳浩志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南投地院進行重新驗票,發現林東謀一張有效票被算成其他候選人得票,陳浩志的一張有效票則是圈選另一位候選人,結果二人各自增減一票,都獲得四百二十四票。法官審理後認定二人同票數,判決陳浩志當選無效。
陳浩志不服提起上訴,但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當選無效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