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說不修選罷法、週二說要提案 黃國昌解釋改口原因「層次不同」
黃國昌今日上午於黨團記者會表示,週一說的不主動修法,與週二說的要提民眾黨版修正動議,兩者其實是不同層次,兩個不同階段的問題。(立院民眾黨團提供)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立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本週一才公開表示黨團沒有主動推動選罷法修法的計畫,週二黨團會議後,卻改口將提出民眾黨版修正動議,遭質疑前後矛盾。對此,黃國昌今(4)日解釋,兩者其實是不同層次,是兩個不同階段的問題。
黃國昌今日上午於黨團記者會表示,週一說的不主動修法,與週二說的要提民眾黨版修正動議,兩者其實是不同層次,兩個不同階段的問題。
黃國昌解釋,目前為止,民眾黨優先法案清單中從未有選罷法,也沒有針對選罷法推動任何修法,但當他們知道立院排程要修選罷法,他們作為具有獨立自主性的黨團,看了其他委員提出的提案後,覺得不滿意、認為有修正必要,因此週二經過黨團會議討論,大家才決定要提修正動議。
黃國昌表示,若不提修正動議,他們就只有「yes or no」,「藍或綠」兩種選擇,民眾黨團針對兩黨推動的法案的不滿意之處,提出民眾黨版的修正動議,再正常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