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調查…警有過失責任
2009/05/19 06:00
〔記者劉慶侯、黃敦硯/台北報導〕台北市長郝龍斌昨日晚間公布中正一分局警備隊員林建智肇事調查報告,報告指出,事故現場沒有煞車痕跡,確定林建智應注意前方路況而未注意,有過失責任。郝龍斌表示,除有一定的保險賠償外,由於林建智是在公務情況下肇禍,市府也會協助家屬聲請國家賠償等事宜。
至於台北市警局應負相關的督導責任,將在今日召開人評會,針對警備隊長、中正一分局長進行行政議處。
根據市府提出的調查報告指出,案發當時員警林建智與廖乾智並沒有緊急勤務,是在例行巡邏返回隊部的中途肇事,事故發生當時,警車有開大燈,但沒有開警示器、也沒有鳴放警報器。經相關檢測,沒有發現林員有服用藥物與飲酒情形。
檢視林員手機通話紀錄,林員的手機在晚間七時二十四分曾有一通電話打入,通話時間為三十九秒,林員表示當時尚未發生事故。另一通則為七時三十一分,手機顯示未接來電,當時已發生車禍。
此外,事故現場沒有設置監視器,以市警局現有條件無法測出車速,目前檢察官已將肇事車輛交由刑事局鑑定。
警政署長王卓鈞昨夜也召開記者會表示,對於台北市警方駕車撞傷遊行民眾一事,他代表警政署向兩名傷者及家屬致上最大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