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認定不具立委資格 梁文傑:是對岸剝奪李貞秀資格
2026/03/20 05:30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
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昨表示,是對岸剝奪李貞秀的立委資格,李貞秀有任何不滿,可以去跟對岸抱怨。(記者陳鈺馥攝)
李若有任何不滿 可以去跟對岸抱怨
民眾黨中配立委李貞秀未放中國籍,立委身分遭質疑,陸委會主委邱垂正認為,李不具備立委身分,對官員沒有質詢權利,李貞秀反批邱讓陸委會變成執政黨打壓中配的幫凶;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昨回應,是對岸剝奪李貞秀的立委資格,李貞秀有任何不滿,可以去跟對岸抱怨。
對於中國國台辦為李貞秀護航,揚言採取必要措施為中配「遮風擋雨」,梁文傑批評說,如果國台辦要幫李遮風避雨,就表示還把她當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才會需要這樣做。「今天你幫她遮風避雨,明天可能就叫她做東做西。」
邱垂正昨表示,李貞秀女士的事付出那麼大社會成本,擁有中國戶籍就是中國籍人士,台灣人不能有中國戶籍,如果有中國戶籍,台灣身分就會被取消,與台灣戶籍綁定的所有權益都會消失,但繳稅和服兵役的義務並不會消失。
邱垂正:依兩岸條例 李無參選資格
「依照兩岸條例,李貞秀不具立委參選資格!」邱垂正強調,中配當然可以有參政權利,我們依法維護其參政權,但必須入籍台灣、住滿十年才能登記為候選人,同時也要放棄註銷中國戶籍滿十年,才能夠應考試服公職,李貞秀並不符合這個資格。
邱垂正談及,「李貞秀自曝是二〇二五年三月才放棄中國戶籍,我們都很驚訝!」李女是一九九九年取得定居,當年是不需要上繳除籍證明,也沒有機關在收。二〇〇四年新法實施才建立兩岸單一戶籍制,中配依法須在六個月內繳回除籍證明,李貞秀一直沒有補繳,她是去年三月才繳回證明,不符合註銷中國戶籍滿十年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