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3大法官創憲政惡例 應送懲戒
2025/12/21 05:30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
憲法法庭19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憲訴法」新制違憲,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牴觸憲法,自即日起失其效力。(資料照)
憲法法庭宣告憲法訴訟法修法違憲,不過有三位大法官認為未合法組成的憲法法庭自始不具審判權,相關判決應屬無效。去年獲賴清德總統提名、但遭立院否決的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昨受訪表示,此次裁判當然有效,並指出判決重點在於,憲法解釋、憲法裁判對人權保障一刻都不可或缺;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張嘉尹則批評,三位大法官創下憲政惡例,發表投書已經構成自律實施辦法懲戒的對象。
法律期刊發表不同意見
張文貞:也是負責任表現
台大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說,憲法法庭此次做出的裁判是五位大法官一致決,這樣的判決當然有其效力;三位大法官未參與評議背後有其根本性的問題,他們選擇完全不同的立場、也不參與議決,因此無法在憲法裁判內容中提出不同意見,這當然很可惜、遺憾,但他們選擇在裁判外的空間、法律期刊發表不同意見,這也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
對於憲法法庭此次判決能否化解政治僵局,張文貞說,此次意見書的重點是,憲法解釋、憲法裁判對於人權保障的重要性一刻都不可或缺,她相信大法官會理解他們在憲政秩序、人權保障上的角色,往這個方向耕耘;至於憲政僵局、政治僵局更加的複雜,很多時候還是要仰賴台灣社會人民跟政治領導人的帶領、妥協與和解。
張嘉尹則表示,一一四憲判字第一號判決有兩個重大意義。第一,大法官自己解套了。第二,大法官認真面對程序性的重大明顯瑕疵,未來相關爭議法案若違反程序正義,比如動輒要用「再修正動議」通過,可以預期法案在程序上就會被宣告違憲,這讓少數黨在委員會、政黨協商、二讀會有較為充分的發言機會。
張嘉尹:自行迴避 不計總額
對於三位大法官主張五名大法官作成的判決應為無效,張嘉尹說,三位大法官在法庭外發言、發表投書,構成「司法院大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的懲戒對象,也構成應迴避的理由;而且他們缺席評議,因此在解釋上就將其視為「自行迴避」,既然已經是迴避了,就不計算現有總額,所以現有總額就是五個,他認為並無疑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