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立法權不能違憲增預算 支持不副署
2025/12/14 05:30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林佳和受訪表示,在預算編制上,立法院必須尊重行政權的規劃,只能刪減不能增加,因此他支持行政院做出不副署的決定。(資料照)
權力分立下的制衡手段
在野黨頻推爭議法案造成的憲政僵局,府院黨傾向將「財劃法」做為不副署的憲政首例。對此,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林佳和受訪表示,在預算編制上,立法院必須尊重行政權的規劃,只能刪減不能增加,因此他支持行政院做出不副署的決定;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教授陳英鈐則以憲法第七十條為本,提出對部分法案「緩副署」的第三條路。
陳英鈐提議部分法案「緩副署」
林佳和表示,「不副署」本就是憲法賦予行政院長的手段,權限行使上並無疑義,關鍵在於「財劃法」是否為好的使用時機?他分析,預算的編制、計畫與執行,與行政權的整體施政計畫密不可分,而立法權必須尊重行政權的規劃,不能違法憲法任意增加,這次財劃法的修正違背此原則,因此他認為行政院長決定不副署是正確的選擇。
至於此舉是否引發朝野惡鬥,甚至在未來政黨輪替後形成互相報復的惡例。林佳和說,不排除這個可能性,但行政權與立法權的對抗在世界各國並不罕見,因此不必把「不副署」妖魔化,彷彿一旦動用就永無寧日。這類機制本就是權力分立下的制衡手段,根本問題不在於對抗本身,而在於對抗發生後,下一步該怎麼解決?
林佳和分析,當行政與立法發生嚴重僵局,通常有兩個解決路徑,一是交由憲法法院進行解決,二是訴諸最新民意,多數國家設有可運作的不信任投票與解散國會機制。他說,台灣的問題在於,這兩個配套,一個被藍白癱瘓,一個制度上沒有,但不能因為解決機制失靈,就要求行政院必須吞下違反施政計畫的荒謬立法。
陳英鈐表示,依據憲法第七十條以及司法院釋字第二六四、三九一號解釋,責任政治的核心在於「誰花錢、誰負責」。他說,雖然憲法第七十條未明文寫出「需行政院同意」,但參照釋字精神及我國憲法起草人張君勱之見解,他提出拒絕副署和不執行之間的第三條道路,若立法院強行通過違反憲法第七十條精神的法案,行政院可主張該法案因未獲行政部門同意而無效,進而暫緩副署。
陳英鈐也提醒,行政院在戰術選擇上必須謹慎,「你可以說砍年金合憲,但不能說停砍年金就是違憲」,若僅以「違憲」為由拒絕所有法案,容易落入「少數輸不起」的罵聲中;但若鎖定如「財政收支劃分法」等明顯違反預算編列原則的法案,訴諸憲法第七十條,理由將更為充分且具正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