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中落實揭露制 內政部:推廣宗教團體 使用動態登錄

內政部官員昨受訪表示,在現行制度部分,會加強推廣宗教團體使用陸委會的「赴陸動態登錄系統」。 (法新社檔案照)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為因應中國對台五大威脅,總統賴清德宣示十七項因應作為,其中包括落實公職、宗教等公益團體赴中國交流的揭露制度。內政部官員昨受訪表示,在現行制度部分,會加強推廣宗教團體使用陸委會的「赴陸動態登錄系統」,並在近期與陸委會合作研議赴中國交流的修法方向。
為防杜中國干預與統戰,賴指示政府機關應落實中央及地方各級公職人員赴中國交流的揭露制度,內政部也應建立宗教團體等公益組織赴中國交流之揭露制度,以防杜中國的干預與統戰。
內政部表示,未來將持續清查兩岸交流是否有人未依規定辦理,並積極檢視現況,若兩岸交流需要更公開透明揭露機制,將與陸委會研議修法;若屬執法層面則無需修法,待清查完成後會對外公布結果。
內政部官員受訪說,兩岸交流應在建立健康、有序、對等的前提下進行,宗教團體只要依相關規定交流,內政部都予以尊重,但會提醒團體不能在未經核准的情況下,與中國簽訂合作協議,同時應注意自身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避免遭受中方監控或運用個資從事不法行為。
談及未來宗教團體赴中的揭露制度,官員表示,在現行制度,他們會加強推廣宗教團體使用陸委會的「赴陸動態登錄系統」,遇到狀況即能請求協助;至於修法方向,另一名官員提到,目前仍會著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該法主管機關是陸委會,近期會與陸委會合作研議修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