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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聲請憲訴法暫時處分 憲法法庭已收案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等五十一位立委昨派人遞狀聲請憲訴法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已收案,將由審查庭先進行審查,決定受理或裁定不受理。(資料照)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等五十一位立委昨派人遞狀聲請憲訴法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已收案,將由審查庭先進行審查,決定受理或裁定不受理。(資料照)

2025/01/16 05:30

〔記者楊國文、吳昇儒/台北報導〕立法院去年十二月廿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提出覆議,遭立法院否決。據悉,已有十多位民眾向憲法法庭聲請暫時處分,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等五十一位立委昨也派人遞狀聲請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已收案,將由審查庭先進行審查,決定受理或裁定不受理。

將先由審查庭審查 裁定是否受理

司法院官員指出,憲訴法修正案尚未經總統公告生效,即使近日經總統公告生效,因目前僅有八位大法官,不符合憲訴法新法規定的至少有十位大法官參與評議的門檻,憲法法庭可能做出不受理裁定,或者先予擱置,等待將來大法官人數補足十(含)人以上,再進行實質審理。

至於暫時處分裁定的可能性,司法院官員認為,暫時處分具有避免公益遭到難以回復損害的意旨,且具急迫性,依憲訴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要旨,其適用範圍比起釋憲案來得大、寬廣,有可能做擴大性解釋,不過,以往釋憲或暫時處分都是針對總統公布生效的法律,此次因為沒有前例,在補足大法官人數達新法的門檻前,現行的八位大法官有可能謹慎行事,進行實質審理的可能性不高。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針對「司法訴訟實務上關於預防性權利救濟之適用」進行討論。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詢問,目前為止是否有機關或民眾,對於這次憲法訴訟法有預防性的權利救濟?吳並質疑為何要對未生效的法律進行釋憲?像釋字五八五及五九九號都是已施行的法律,提出釋憲可以理解,但未生效的要如何暫停適用?

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楊皓清回覆,預防性的權利救濟和暫時性的權利救濟應該要分開來看,依據目前的資料,預防性的權利救濟沒有人聲請,但暫時處分已有人民提出聲請,另有其他民眾及民進黨立委提出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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