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申請來台定居 內政部駁回/北高行指沒國安協查 撤銷處分
2023/11/01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劉姓中配在「中國工商銀行」徐州分行工作逾卅七年,前年她申請來台定居,被內政部以她曾任職「屬中國黨務機構的銀行」為由拒絕,她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內政部未請國安等單位協查是否有國安疑慮就否准她的申請,決撤銷內政部的處分,並要內政部重作決定。本案可上訴。
中國劉女十年前與台灣周男結婚,前年她申請來台定居,被內政部認定她曾任職對岸「國有」銀行逾卅七年,違反《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拒絕她來台定居的申請,且三年內不得再申請。
劉女主張嫁來台灣至今,每年在台灣都待超過一八四天,會申請來台定居,也是出於對台灣認同和喜愛,以及夫妻感情穩固融洽。她強調自己非共產黨員,不受黨章約束、未從事黨務工作,內政部卻恣意將該銀行解釋為「涉及黨務之政治性組織」而拒絕她來台定居,顯然有誤,提告請求撤銷。
內政部說明,「中國工商銀行」屬中國地區五大國有商業銀行之一,是國務院所屬事業單位,且該銀行設有黨委,由董事長兼任黨委書記,落實中國共產黨中央及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長期在該銀行任職的劉女本來就不能來台定居。
北高行認為,內政部的會議內容僅作出「結論」,法院無法判斷是出於哪些因素考量該銀行屬於黨政軍組織,且內政部拒絕劉姓中配申請定居前,並未請國安單位或移民署專勤隊協查是否有國安疑慮,代表這個處分有問題,決定予以撤銷,並要求內政部重新作成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