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區漁會理監事資格複審 6人未過
包括理事長在內都有聯徵信用不良紀錄 違反漁會法 喪失參選資格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區漁會基層選舉爆出理監事資格爭議,歷經兩次複審流會,昨舉行第三次審查會,應擔任主席的理事長簡光臺缺席,縣府農業處長吳昆儒被推舉代理,審查結果,簡光臺等6名理監事候選人因聯徵信用不良紀錄,違反漁會法,未通過複審,25人通過,將爭取理、監事共12席次,預計4月1日改選。
25人通過審查 4/1改選理監事
花蓮區漁會理事長簡光臺針對喪失理監事參選資格表示,「已當過兩屆理事長,過去未曾發生資格疑義問題」。
花蓮區漁會選舉競爭激烈,上週六甫完成第17屆基層代表與小組長選舉,13選區共選出27名代表,4月1日將投票推選9名理事、3名監事;本屆登記參選理事、監事候選人中,有6人因有聯徵信用不良紀錄,需進行複審。
理事長:當過兩屆都沒問題
上週區漁會進行首次複審會議時,擔任主席的理事長簡光臺與常務監事張國賢爆發肢體衝突,造成會議中斷,因主席離場且無人代理,被迫流會;22日進行第二次複審,因出席人數不足再度流會。
昨舉行第3次資格複審會議,應擔任主席的理事長簡光臺缺席,現場6名委員推舉農業處長吳昆儒為代理主席,審查結果,包括簡光臺等6名理監事候選人,全因有聯徵信用不良紀錄,依漁會法規定,未通過資格審查。
農業處長吳昆儒說,資格複審會議有律師見證並全程錄影,審議過程由委員採共議制,依漁會法審議,6名資格有疑義候選人,經聯徵中心資料顯示有欠款紀錄,未符合規定喪失參選資格,其中備受關注的理事長簡光臺,因2001至2005年的聯徵信用不良紀錄未過關。
複審會議律師見證 全程錄影
吳昆儒解釋,漁會法規定,登記參選理監事的候選人,若在2001年後積欠漁會或其他金融機構借款,有12個月以上延滯本金返還,或利息未繳納紀錄,就無法登記參選。
花蓮區漁會常務監事張國賢說,依據漁會法規定審核,2001年至今只要有金融機構欠款1年以上紀錄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