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關鍵技術 政院:從國家法益角度考量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中共在科技業挖角、竊密等案件頻傳,為防止半導體產業等核心技術遭中國竊取,行政院昨表示,對於國家級關鍵技術,透過法律強化保護有其必要;有些內容屬於告訴乃論,可以私下了事,但影響重大時應有不同思維,不只從私人法益、而是從國家法益角度去處理。
行政院長蘇貞昌上週在立院答詢時表示,台灣的進步科技非常重要,部分與國家核心技術相關的科技已不僅是一般的商業秘密,若外流恐侵害國家戰略利益、涉及國安層次,可能有修改國家安全相關法令的必要,會以國安角度來思考、盤整。
針對此議題,陸委會主委邱太三上任時就說,將與科技部、經濟部跨部會協調,針對涉及台灣科技命脈推動修正「營業秘密法」等法案。陸委會昨回應此案時重申,鑒於疫情對於全球經濟和國際情勢帶來重大衝擊與變化,為維護台灣整體經濟及高科技產業優勢,防範我高科技產業及技術不當外流,涉及國安層次,確有必要以整體國安角度,保護核心關鍵技術。
惟該法規由經濟部主管,對於如何強化相關法律規範,陸委會表示,行政部門已有跨部會研商,正積極審慎評估,同時會徵詢民間企業及社會各界意見,積極溝通,盼讓相關法令更為完整及嚴密;待形成共識後,如有具體的修法規劃,將會由行政院正式提出。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昨說明,經濟部的「營業秘密法」主要是關於一般公司的營業秘密保護,屬於私人法益;但有些私人企業擁有的高端技術,是從政府補助或投資出來的,且若洩漏到境外敵對勢力手上,可能影響到國家安全,影響範圍不只是單一企業,「國家也需要一層保護」。例如目前法規有些內容屬於告訴乃論,可以私下了事,但影響重大時應有不同思維,不只從私人法益、而是從國家法益角度去處理。
放在經濟法或國安法下 可以討論
針對具體修法方向,羅秉成則說,要放在經濟法或國安法之下都可以討論,透過法律強化保護有其必要,這個態度是確定的、但還沒有明確政策方向。
羅秉成表示,關於法制上如何做較周全,如何定義、保護措施及其他政策配套等,尚需國安單位和政院各部會跨部會溝通協調,包括經濟部、科技部、法務部都要共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