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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法》處罰行為而非身分「正當做生意不會涉法」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強調,代理人法是看行為而非身分,正當做生意的台商不會涉法。(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強調,代理人法是看行為而非身分,正當做生意的台商不會涉法。(資料照)

2019/10/31 05:3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為反制中共透過代理人滲透、分化台灣,立法院民進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及部分立委紛紛提出「中共代理人」相關法案,已付委審查。對於台商擔心遭法案牽連,提案人之一、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強調,代理人法是看行為而非身分,正當做生意的台商不會涉法。

據了解,目前送進立法院的「中共代理人」相關法案,包括台灣基進委託尤美女提出的專法「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以及民進黨團、民進黨立委王定宇、陳亭妃、時代力量黨團各自提出的四種版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針對部分台商的疑慮,尤美女在「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公聽會中曾指出,「代理人法」的登記或處罰不是看身分,不會因為身為台商就要登記,而是要看有沒有從事「統戰行為」,所以正當做生意的台商並不會涉法。

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曾表示,黨團幹部與陸委會討論修法時已取得共識,後續將對已送入立院的民進黨團草案進行調整,確保相關規範不會涉及台商。

根據各草案版本,處罰對象均聚焦於政治相關行為,例如民進黨團版「兩岸條例」規範的是「從事危害國安之政治宣傳」、「出席中共舉辦之會議並發表危害國安之決議」,而時力版是規定「從事政治宣傳、選舉活動前須登記為在地協力者」,均非一般商業行為。

至於「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更在草案明載台商豁免條款。台灣基進中常委何澄輝指出,該法案明定台商在中國經商就業,從事未影響政治的純商業行為,不在法定登記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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