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地開花》教部:學生參與集會遊行 不能處分
2014/03/26 14:3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反服貿佔領運動持續延燒,針對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指,全國149所大學中,有83所學校有「鼓動學潮,擅自聚眾請願請大過」等條款。教育部今午澄清,去年已發公文通知各學校,校規必須符合人權兩公約及大法官會議第684號解釋,學生參與集會遊行,不得列為校規處罰要件。
目前已有80個大專院校的學生會、系學會響應林飛帆、陳為廷號召全國罷課,加入學生自主罷課行動聯署。聯合報報導,由大學生組成的學權小組今發出聲明,罷課為學生基本權利,師長不應利用師生權力關係進行點名或清算。要求教育部對仍留有戒嚴校規(如鼓動學潮記大過)之學校,發布限期刪除法規否則開罰的行政命令,並籲請校方尊重師生聲援行動、勿予以處分。
對此,教育部學務特教司司長劉仲成表示,今年2月教育部於全國大學學務長會議重申,憲法保障人民言論及集會遊行自由,學校不得用校規處分參與的師生。
劉仲成強調,參與這次太陽花學運的任何學生,都不會被校規處分,若有學生因此以遭校規處分,教育部將會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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