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特別費53萬 新北「最速前區長」廖武輝起訴
2026/05/21 17:0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新北林口區公所前區長廖武輝涉詐領特別費被起訴。(資料照)
擅長路跑、有新北市府「最速區長」之稱的林口區公所前區長廖武輝,涉指示下屬不實核銷詐領特別費及環境清潔維護費,作為個人私用或交誼使用的花籃花圈費用,金額約53萬元;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起訴廖等4人,雖廖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但檢方認為他曾指示下屬銷毀帳冊、謊稱發票遺失,欲掩飾犯行,因面對司法調查才認罪,建請法院不予緩刑宣告。
據查,廖武輝是在2023年至2025年4月擔任林口區長,自4月7日起,廖武輝卸任林口區長一職,轉任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專門委員,現已離職;他因擅長路跑,有10多年的馬拉松參賽經驗,被媒體稱為「最速區長」、「市府馬拉松最速男」等。
檢調查出,環境清潔維護及雜支費用,僅限於購買辦公室綠美化等支出,不能作為區長購入花圈花籃公誼致贈使用,花籃花圈費用,應使用區長特別費,而非以其他業務費申報;廖卻自上任後即涉嫌命洪姓女課員每月自區長特別費支領1萬元現金,供其私用,經洪女告知特別費僅19500元,恐無法支應其要求。
檢調發現,廖因此指示不知情的林口區公所經建課歷任課長,將區政業務的各室業務費,以用途為辦公室綠化名義,供洪女使用;洪女則將自行蒐集的空白收據填寫日期、金額、品項,或向同事索取購買食品、非公務餐敘發票,不實核銷詐領區長特別費31萬元作為個人私用及綠美化費用22萬則作為花圈花籃費用,總計詐取約53萬餘元;2024年12月間,當時的區公所秘書室黃姓女主任經洪女告知後此事後,仍於各報支黏存單的「單位主管」及「機關首長」欄核章決行而涉案。
此外,廖於去年4月6日調職後,洪女尚有為廖代墊4萬餘元款項,尚未以區長特別費科目核銷;當時的區公所王姓女主祕獲知後,仍同意洪、黃2人以不實單據報支「環境維護及雜支」科目經費手法,不實報支39255元,以取回洪女代墊的金額。
檢方認為,廖、洪2人涉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偽造文書罪嫌,王、黃2人則涉偽造文書罪嫌,並斥責廖身為地方區長,卻下屬不實核銷特別費、作為個人交誼使用的花籃花團費用,且他是台北大學法律系、輔仁大學法律碩士,是專業法律人士,竟知法犯法,長期小額詐領公款,知悉洪女遭檢舉後還欲掩飾犯行,最終經司法調查後始坦承犯罪,建請不予緩刑宣告,以告誡此類犯罪並非繳回犯罪所得即可獲得緩刑,發揮刑罰一般預防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