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為柯文哲改黨紀!爆黨內不滿坐實外界「因人設事」印象
2026/03/27 17:2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左)、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右)。(資料照)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等弊案,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有違反黨內「紀律評議裁決準則」之嫌,依規最高可處以開除黨籍處分。對此,民眾黨今日召開中央委員跟中央評議委員的擴大會議,修改該準則,新增「但經中央評議委員會認定有重大之特殊情事者,不在此限。」有媒體爆料,黨內私下傳出雜音,認為外界關注此案之時隔天就修準則,等於坐實外界對民眾黨「因人設事」印象。
民眾黨原先「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17條規定,本黨從政公職人員,違反下列情事者,視情節輕重,應予以除名或停權之處分;其中包含第二款,涉犯「政治獻金法」第25條、第26條、第28條第2項及「貪污治罪條例」之罪。而此次修正後第17條新增但書,「但經中央評議委員會認定有重大之特殊情事者,不在此限。」
中評會主委李偉華證實,中評委今早決議在原17條後新增「但經中央評議委員會認定有重大之特殊情事者,不在此限」的規定。據了解,相關規定意見由黃國昌提出,認為文字有調整的必要。部分中評委指柯文哲非公職,且適用與否原屬中評會職權,但最終黃認為必須明確規範,因此最後會中無異議通過。
根據《太報》報導,知情人士透露,黃國昌在會議中主動問是否有人有意見?但全黨上下都瀰漫著司法迫害氛圍「誰敢說有意見?」,但認為不應事先沒預告就在眾人面前提案。該人士還透露,先前高虹安案時,民眾黨就試過將《廉政準則》與《紀律評議裁決準則》整併,鬧出不少風波,現在黨中央隔天就修改準則,等於坐實外界對民眾黨「因人設事」的印象。
據了解,相關規定意見由黃國昌提出,認為文字有調整的必要。(記者塗建榮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