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在野版本別咎責承辦官員 顧立雄脫口喊:把我移送懲戒就好
2026/03/26 15:04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
國防部長顧立雄(左)今列席立法院外交、財政聯席會,討論朝野三版本的國防特別條例草案。(記者田裕華攝)
立法院今(26)日繼續審查朝野3版本的國防特別條例草案,在討論審計相關條文時,針對國民黨團版本要求若執行成效低於核定進度50%,應懲戒執行機關首長及相關主管,國防部長顧立雄強調,他不希望承辦人員因此承受莫名壓力,在休息協商時更脫口表示「把我移送懲戒就好了」。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的聯席會議,昨日起逐條審議行政院版「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1.25兆元)、立院民眾黨團版「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4000億元)、國民黨團版「強化國防及對美軍事採購特別條例草案」(3800億元+N)。
聯席會今日討論到規範法案審計的政院版第6條、藍白版第7條時,顧立雄同意國民黨團版本中的國防部針對特別預算執行進度及績效,應每會期向立院專案報告,也同意民眾黨提出在條例施行屆滿之日次年5月底前,主管機關應就其實施成效作成總結報告,並送立法院。
由於顧立雄釋出善意,願意讓步,召委一度宣布休息,要在休息期間討論如何修改3版本內容。
針對國民黨版內容,「如發現因公務人員違法或失職,致計畫執行進度或交付成果顯著未達核定目標,或其執行成效低於核定進度50%者,應將執行機關首長及相關主管,移送監察院調查懲戒」。
顧立雄強調,他不希望承辦人員因此承受莫名壓力,在休息協商時更脫口表示「把我移送懲戒就好了」,不應把責任歸咎於執行業務的官員身上。
雖然顧立雄釋出善意,但最終由於對第3項沒有共識,該條文最終也保留送協商。
立法院外交、財政聯席會今日審查期間,一度休息,試圖就法案院版第6條、藍白版第7條進行討論,嘗試達成共識未果。(記者黃靖媗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