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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25支科技執法8/1起宣導 這4支「動態捕捉」取締未禮讓行人

位於和美鎮彰新路5段與嘉卿路口的科技執法,兼具取締「未禮讓行人」車輛。(交通隊提供)

位於和美鎮彰新路5段與嘉卿路口的科技執法,兼具取締「未禮讓行人」車輛。(交通隊提供)

2024/07/31 19:06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彰化縣新增科技執法系統總數多達30支,其中25支將從8月1日起展開宣導,10月1日正式取締,這25支科技執法都將取締超速、闖紅燈,其中4支還兼具取締「未禮讓行人」。縣警局交通隊表示,這4支主要是執法設施上加裝動作感應裝置,可以動態捕捉行人與車輛,一旦車輛違規未禮讓行人就會拍攝。

這4支兼具取締「未禮讓行人」的科技執法,分別位於和美鎮彰新路5段與嘉卿路口、和美鎮道周路與鹿和路6段路口、二林鎮斗苑路4段與太平路1段路口、二林鎮二城路6號前。

交通隊指出,汽車行經斑馬線時應禮讓穿越的行人,車輛不停讓行人取締的認定基準,是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約1個車道寬)及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即構成違規要件;科技執法的「動態捕捉」系統即會進行拍攝。車輛未禮讓行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除了25支即將從8月1日起進行宣導,並將從10月1日起正式取締之外,另外還有5支科技執法,分別位於彰化市光復路與和平路口、員林市莒光路與至善街口、秀水鄉彰水路與中山路口、溪湖鎮東環路與員鹿路2段路口、北斗鎮中山路與文苑路口,由於還須廠商進一步測試與驗收,因此宣導期、取締時程都將往後延,實施日期未定。

彰化縣25支科技執法都將從8月1日起宣導,為期2個月。(交通隊提供)

彰化縣25支科技執法都將從8月1日起宣導,為期2個月。(交通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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