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關我就關我!」 徐巧芯列被告:若發現國家機密有弊案仍會揭露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徐巧芯遭外交部提告洩密,她今天在網路節目「董事長開講」表示,她拿到的文件是普通密件,不是國家機密保護法所核定的密件,所以外交部拿刑法告她,「果要說有刑責的話,這相對是一個很輕很輕的刑責」。她也強調,就算今天是國家機密,如果她發現有弊案還是會揭露出來,「你要關我就關我」。
徐巧芯表示,機密文書有分成國家機密和一般公務機密,「我拿到的文件清清楚楚的就是普通文件的密件」,所以外交部為什麼拿刑法第132條告她,「因為它根本就不是國家機密」。
徐巧芯重申,這份文件根本不該被列為密等,外交部卻公然對全國人民說謊,說和捷克的互動是百分之百公開透明,但實際上她看到的卻是要很久以後才能解密的密等文件。
徐巧芯說,外交部覺得只要蓋了密等,立委也都不敢、不會出來講,欺騙全民就會成真,「他們覺得可以一直透過蓋密件的方式,讓他們的謊言在中華民國變成是事實」,她不能接受這件事。
徐巧芯強調,已經公開的東西就不是秘密,而且她遮蓋了大多數的內容,是因為那一些東西無關於她要討論的事項,她本身就認為自己有保密的義務。
徐巧芯也說,如果雙方簽定的那份MOU(備忘錄)是列為雙方的國家機密,那捷克就不可能把這件事公布在網站上,這是雙方面的。所以捷克公開透明,我國政府遮遮掩掩,沒人敢追弊案,只要有人追就告你洩密。
此外,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昨表示,密件分為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與行政院文書處理核定的不同,效果會不一樣。江今天再強調,不能把一般公務機密當作國家機密,對行政機關提告立委非常不樂見。
徐巧芯今天在節目中證實,昨天江啟臣有和她通電話,「他有點被框了」,因為江是去談太平島,根本還沒了解這件事情,「他以為這個是國家機密」。
徐說,就算今天是國家機密,召委召開機密會議或是私下部會來拜訪她,「我發現裡面真的有弊案,我徐巧芯還是會揭露出來,你要法辦我就法辦我,你要關我就關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