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東岸商場再生波!大日控不續約理由不當 市府稱依法行政
東岸廣場的二房東大日公司今天對續租爭議,左批市政府,右打主富公司。(記者盧賢秀攝)
〔記者翁聿煌/基隆報導〕基隆東岸商場爭議案延燒,基隆市政府今年元月以合約到期,強制收回東岸廣場2至4樓所有權,原承租的主富服裝公司(NET)主張是由其出資興建、故擁有產權,訴請法院裁判所有權,東岸廣場的「二房東」大日公司今天聲明,指大日有以減租折讓近億元方式協助主富興建商場,非主富獨自出資興建,同時另控市府駁回大日優先續約權理由不當,已提起民事訴訟、訴願等救濟程序,基隆市政府回應,一切依法行政,靜待司法審理。
基隆前市長林右昌任內與大日公司簽約,委由大日營運東岸地下停車場和商場,大日公司引進主富為協力廠商,增建2至4樓空間,今年1月到期後,市長謝國樑主政的市府重新招商由微風集團出線,並強制索回,但事後主富仍主張其出資興建並擁有產權,致爭議不斷。
因為2至4樓增建部分多年來一直未登記產權,市府今年3月登記名下,主富提起確認所有權訟訴,市府則以商場空間未能完成點交提出反訴,要求主富返還建物,主富還控告大日與市府開會討論增建時,口頭承諾未來會把建物移轉給市府,侵害主富的權利。
大日今天委由志律法律事務所發聲明,指主富公司主張獨資興建東岸商場增建部分從而取得所有權,於法無據,大日當初以租金折讓近億元方式協助增建,市府曾提到的會議,根本未涉及增建的所有權歸屬,指大日說要「無償移轉」增建部分是混淆視聽。
大日表示,基隆市政府以大日涉入信二路立體停車場弊案,為不符合優先續約資格,這理由非但與營運效益毫無關聯,更從未出現於市府駁回優先定約申請的書面理由。
大日說,基隆市政府捨棄與大日間較有利的續約條件,而提供微風集團營運時間更長、支付的權利金等收益卻更低廉的營運條件,因此大日難以接受市府不續約的決定,基隆市政府發言人呂謦煒對此回應,市府一切依法行政,誠心捍衛市民財產,目前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請各方靜待且尊重司法機關的審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