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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要有調查權且針對私人 蔡易餘:應放棄立委言論免責權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資料照)

2024/04/15 13:13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對於國會調查權相關修法,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今(15)日表示,他具體建議,若要修憲讓立委具有像監委一樣有調查權、甚至調查權還要針對私人,那就應當要一併放棄立委的言論免責權。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排審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其中包括國會調查權、聽證權法制化等。對此,蔡易餘表示,在公聽會時,他就主張,從釋字325號大法官認為調查權仍專屬於監委的權力、釋字第585號認為立委在行使調閱權時,考試院對人事的評價、司法院對判決的評議應被排除、釋字第729號也認為調閱偵查案件需限縮在已偵查終結,若有他案也需要待他案偵結。

蔡易餘續指出,回到釋字435號,大法官就認為立委的言論免責權應予以擴張:舉凡立委在院會或委員會的發言、質詢、提案、表決,以及與此直接相關的附隨行為,如院內黨團協商、公聽會的發言等,均屬應予保障的事項。

蔡易餘表示,歷來解釋對於文件調閱權是逐步限縮,但對於言論免責權則是擴大解釋,除了顯示大法官對各別立委行使權力仍存有疑慮外,也表達期望立委能透過質詢過程揭弊,將事情揭露清楚:例如當時馬王政爭,管碧玲委員透過詢答,揭露行政權濫權監聽國會,劉櫂豪委員也透過質詢,把當時檢察總長黃世銘做的事揭露得清清楚楚。

蔡易餘說,現在如果因為無法透過質詢查明相關事實,就說要擴權、擁有調查權,那他具體建議,若要修憲增加立委擁有調查權,就應當要一併放棄立委的言論免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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