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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質疑兩岸將啟戰端? 王美花:破壞關鍵設施就應處罰

國民黨立委孔文吉質詢經濟部長王美花。(記者謝君臨翻攝)

國民黨立委孔文吉質詢經濟部長王美花。(記者謝君臨翻攝)

2023/05/01 10:09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為提升對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及其他重大設施的防護,以維護社會安定及國家安全,行政院會通過「電業法」等22項涉及保護關鍵基礎設施加重刑責的修正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國民黨立委孔文吉今(1日)質詢時,詢問是否兩岸即將發生戰事?經濟部長王美花強調,沒有規定特定是誰,只要破壞者就應受處罰。

立院經濟委員會今排審「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邀請王美花報告,並備質詢。孔文吉質詢時,詢問為何在此時提出相關修法,「假想敵」是誰?王美花回覆,修法是為保護台灣重要設施,以前是適用刑法,但刑法的規定沒有這麼細緻,因此在相關法律中定清楚(罰則、規範)比較好。

孔文吉續追問,提案說明提及「社會安定、國家安全」,是否兩岸有可能即將爆發戰事,因此對於發電廠、油庫、工業港、水庫等破壞行為加重罰則。王美花澄清:「不是。」針對這些關鍵基礎設施,台灣各項法律本來就必須滾動式檢討,也是因為有發生過資安問題,因此檢視各部會,這個已經做了一年多了。

孔文吉詢問,關鍵基礎設施屬於國安範疇,應該也有其他法令規定,為何要定在「電業法」等法規內?王美花說,修法沒有針對特定對象,破壞者受處罰。孔文吉指出,經濟部的重點應擺在民生經濟,但對於加重罰則,「我沒意見。」

行政院整合8個部會共22項法律,對保護關鍵基礎設施、國家重要設施,提出一致性的修法。在實體設施方面,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功能正常運作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處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

在資通系統方面,對核心資通系統,危害其功能正常運作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犯罪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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