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政府、學校移除威權象徵 內政部最高補助10萬元
2022/12/11 19:01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於今年5月底任期屆滿後,清除威權象徵與辦理被害者權利回復業務由內政部承接。內政部為鼓勵縣市政府、學校、民間團體積極推動威權象徵的處置,或配合政策需要,以處置威權象徵或破除政治崇仰文化為題,辦理社會溝通活動,訂定「內政部推動威權象徵處置補助作業要點」,於今年11月28日生效,一般性補助每件最高新台幣10萬元,政策性補助則由內政部決定額度。
要點指出,補助項目及範圍包含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公共建築或場所的紀念及緬懷威權統治者的象徵,與辦理清除威權象徵、反思威權象徵與在地集體記憶、反省威權統治與政治崇仰文化為主題的相關活動。補助對象包含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機關、鄉鎮市區公所、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公私立各級學校,與依法登記或立案的民間團體。
要點也明定,一般性補助每件最高補助額度為新台幣10萬元,政策性補助則由內政部依政策需要,就計畫所提規模、影響範圍及預期效果,決定補助額度,申請單位應於計畫開始1個月前,檢具應備文件,向內政部提出申請,未於規定期限或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惟政策性補助不在此限,且申請單位必須於收受內政部補正通知後,於10日內補正,位於期限內補正者,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