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艦艇無人機停飛 審計部:影響碧海專案與海域巡護
審計部表示,海巡艦艇無人機停飛,影響碧海專案與海域巡護。(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海巡署為因應組織再造及募兵制推動,基層執勤人力大幅減少,以無人機輔助勤務執行,不過,根據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由於無人機事前未詳實評估海上風力影響,後續協請廠商加裝的輔助裝置未能通過民航局型式檢驗而停用,導致相關設備長期閒置,未能達成執行「碧海專案」及南方海域巡護計畫目標。對此,海委會表示,已交由海巡署妥為研處。
審計部說明,海巡署提報「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籌建計畫」,經行政院於2017年8月核定修正為「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試辦計畫」,採購20架旋翼型無人機、相關酬載、導控及通訊傳輸等設施,2018至2019年累計編列預算9000萬元,累計實現數8986萬餘元。
審計部指出,海巡署2017年9月召開「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試辦計畫需求研討會議」決議,2018年配置於北部分署及艦隊分署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各4架、2019年配置於中部及南部分署各4架、東部分署及艦隊分署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各2架。後續為能展現最大效益,優先於東部地區成立無人機區隊編制規劃,並經該署於2019年1月依勤務需求調整無人機配置地點,將艦隊分署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2架無人機,移至東部分署運用。
審計部強調,海巡署辦理無人機試辦計畫,事前未詳實評估海上風力環境對無人機操作影響,後續協請廠商加裝輔助裝置未能通過民航局型式檢驗而停用,導致配置於艦隊分署台南艦及高雄艦的4架無人機飛行天數及執行專案勤務次數寥少,相關設備長期閒置,未能達成執行「碧海專案」及南方海域巡護之計畫目標。
審計部表示,海巡署艦隊分署無人機專責操作人員實務經驗不足,且專業操作證通過率尚待加強;北部、中部、南部及東部分署無人機區隊未落實每月實施無人機救生器材投擲訓練及夜間飛行影像傳輸訓練,未能藉由勤務結合訓練累積實際經驗,恐影響無人機救生救難及海域岸際目標辨識任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