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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宣傳罷王浩宇挨罰60萬 陳學聖批雙標:比楊烈貴

陳學聖質疑,楊烈2016年在總統大選投票日當天臉書PO文幫小英助選,不過罰50萬元,他罷免議員就罰60萬元,議員比總統還貴,這是雙重標準。(資料照)

陳學聖質疑,楊烈2016年在總統大選投票日當天臉書PO文幫小英助選,不過罰50萬元,他罷免議員就罰60萬元,議員比總統還貴,這是雙重標準。(資料照)

2021/10/07 18:17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國民黨前立委陳學聖1月16日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投票當天,在臉書發文宣傳「投下罷王一票!大家加油!還差一點點!」涉違反選罷法第56條,陳學聖今天自曝被桃園市選舉委員會依違反選舉罷免法罰60萬元,向中選會提訴願也被駁回,正考慮打行政訴訟。他受訪時提及,資深藝人楊烈2016年在投票日為蔡英文總統助選只罰50萬元,質疑這是雙重標準。

陳學聖在罷免王浩宇投票日當天下午2點多PO出自己在投票所前照片,發文稱「眾志成城、罷王必成」、「下午兩點,投下罷王一票!大家加油!還差一點點!」但發文後約10分鐘隨即修改為「下午投出一票!請踴躍出來投票」,仍被不少網友截圖。

陳學聖今天說,他當時只是想鼓勵選民踴躍投票,但有人向選委會檢舉他違反選罷法,選委會認定他雖然很快修改文字,但已有4000多人觸及、298則留言、27次分享,顯有造成影響,所以罰了他60萬元。

他感嘆,如果選委會結論真是如此,那就算「求仁得仁」,幫大家實踐了心願,也是台灣第一起因罷免被罰款,罷王對社會也還算有正面影響,犧牲是值得的!

不過,陳學聖質疑,楊烈2016年在總統大選投票日當天於臉書PO文幫小英助選,也只不過罰50萬元,他罷免議員就罰60萬元,議員比總統還貴,這是雙重標準。

話鋒一轉,陳學聖呼籲,10月23日還有一起罷免立委陳柏惟案,如果希望成功的選民,請趕快努力動員,不要像他「臨門一腳」被罰錢,就有決心地讓投票一次到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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