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北捷北投會館涉違法經營 「自家人」北市府觀傳局舉發
台北捷運公司所屬的北投會館,不僅提供運動設施,還有單人房、雙人房等房型可以住宿。(取自台北捷運公司官網)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在台北市長柯文哲指示下,台北捷運公司為追求商業極大化,拚命開發推廣各種事業,近年來北捷鎖定北投會館,不斷打廣告對外攬客,豈料北投會館沒有「旅館證」,北市府觀光傳播局認定涉及違法經營,將面臨罰則甚至函送檢調偵辦,面對市府投資的「自家人」,觀傳局不留情面、昨天直接發函,要求北捷5日內說明。
對此,台北捷運公司解釋,北投會館屬於學員宿舍、並非一般旅館性質,是依發展觀光條例(2015年修正前)第24條第3項規定「非以營利為目的且供特定對象住宿之場所,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其安全、經營等事項訂定辦法管理之」,簽報台北市政府核准同意,提供學員訓練使用,在廣告可能部分文字不夠顯目或疏漏,會持續滾動管理檢視,避免誤解。
無旅館證 卻刊登招攬住宿廣告
北投會館位於捷運復興崗站的北投機廠內,鄰近北投溫泉區,會館提供健身房、球類運動場、游泳池等運動相關設施,並有單人房、雙人房、四人房等40間房,讓民眾住宿,但位置偏遠,入住的旅客並不多。北捷這一、兩年大力行銷,推出2天1夜輕旅行、背包客任我行等主題行程,吸引親子與鐵道迷,今年遇到嚴峻的疫情,北投會館目前暫時關閉不營業。
不過,觀傳局8月3日發現捷運車站燈箱廣告刊登著「北投會館:遊!北投」,訴求「北投會館住宿住一晚,騎騎走走好好玩」,甚至北投會館網頁刊載「捷客背包任我行Lite」的住宿方案,涉提供不特定人付費短期(日或週)住宿之情形。
觀傳局一查,發現北投會館未申請旅館業登記、未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刊載前開招攬住宿廣告,涉違規經營旅館業而刊登營業訊息之行為。觀傳局指出,依發展觀光條例第2條第8款規定,未領取旅館業登記證而經營旅館業務者,可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並勒令歇業;未領取旅館業登記證而經營旅館業務者,以廣告物、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等播送或刊登營業訊息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觀傳局於8月6日發函給北捷,5日內須提出書面說明,公文還直指,若北捷提供文件內容不實者,將依刑事訴訟法第214條規定逕為告發,函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本報向觀傳局求證,觀傳局低調證實並表示,查察發現台北捷運公司北投會館曾刊登的廣告,內容有向不特定人收取費用提供住宿服務的疑慮,因北投會館未取得旅館業登記證,為釐清事實,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相關規定發函請捷運公司說明,後續將依回復內容及本局所查情形,再依相關法規辦理。
北捷:皆標示「住宿限參加訓練課程」
北捷則強調,北投會館辦理訓練的學員住宿使用,與市府觀傳局來函所引用發展觀光條例第2條第8款所稱「旅館業」並不相同,且在燈箱廣告皆有標示「住宿限參加訓練課程」,可能文字不明顯或疏漏,這部分也會向觀傳局說明,就看觀傳局認定,也會請權責單位將燈箱廣告下架。
台北捷運公司經營的北投會館,近年來推出背包客等各種行程對外攬客,北市府觀光傳播局查證發現沒有旅館證,涉違法經營。(台北捷運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