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到錢了! 涉貪警官林明佐1200萬交保辦保 預估中午走出看守所

林明佐1200萬交保辦保,圖為他坐著輪椅開庭情景。(資料照)
首次上稿10:53
更新時間11:37(新增辦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有「百億總裁」、「中部博弈賭王」之稱的九州博弈集團總裁陳政谷,被控賄賂前刑事警察局警政監、時任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長林明佐,掩護其賭博、洗錢等犯罪,台中地院本月17日諭知陳政谷2億元交保,其胞妹不到1天籌足2億元,陳於18日愉快地走出台中看守所;涉嫌貪污4451萬元的林明佐,也獲得1200萬元交保,具保期限是今天(21日)下午4點,今天上午10時許,其家屬與律師已經到台中地方法院辦理交保手續,預估他可望在今天中午走出看守所。
台中地方法院於18日傍晚裁定,林明佐1200萬元交保,期限是今天下午4時之前,否則延長羈押2個月,禁止接見、通信等,如果提出保證金交保,則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個月,應遵守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行為。
今天上午10時,兩名女子與律師拖著行李箱到台中地方法院辦理具保,這兩名女子很低調,不願說明身分,據傳可能是女兒等親屬,一般的辦保程序,台中地院收到保證金(通常為臺灣銀行支票),會傳真通知看守所釋放。
台中地院裁定林明佐交保主因,是法官認為他的串證等風險降低,其次是考量林明佐罹患疾病(腰薦椎脊髓內許旺式細胞瘤,壓迫神經導致下肢麻痺無力,需仰賴輪椅移動,甚至大小便失禁,生活無法自理,又泌尿道感染導致副睪炎),需密集定期到醫院治療。
另一方面,台中地檢署已經對陳政谷與林明佐交保,向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提出抗告,理由是2人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貪污治罪條例等重罪嫌疑重大,法院沒有命2人接受適當的科技設備監控,防止2人逃亡,為確保本案後續審判與執行程序能順利進行,落實國家刑罰權的公益,依法提起抗告,請求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慎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