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槍擊案槍手判決出爐!黃國昌批:勾串偽證情況離譜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網紅「館長」陳之漢當街遭槍擊案今日一審宣判,新北地院合議庭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判處槍手劉丞浩16年,強制工作3年。對此,館長委任律師、前立委黃國昌表示,這次與檢調合作的經驗很愉快,但他也指出,法庭上勾串偽證的情況,離譜的超乎想像。
黃國昌今日在臉書PO文表示,今天下午,新北地院就寶和會幫派成員經起訴的犯罪行為,全部宣告有罪。其中,槍手劉丞浩遭處執行刑16年、大組長施俊吉則為18年6個月。同時,許多幫派成員均遭宣告強制工作3年,寶和會黑幫,終於遭認定為「犯罪組識」。
黃國昌指出,寶和會這個暴力黑幫,已在我國橫行十數年。直到今天的這個判決,是我國法院「終於」「第一次」認定寶和會屬於「犯罪組織」,將成員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定罪。
黃國昌說,他這次是以告訴代理人兼訴訟參與人代理人的身份,參與這個公訴程序,有許多感慨。有些是制度面的,例如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的設計,必須再改革強化;有些是實務面的,例如法庭上勾串偽證的情況,離譜的超乎想像。「無論如何,再次感謝辛苦檢警同仁的不眠不休」。
黃國昌表示,這次與檢調合作的經驗很愉快,特別要向偵查的陳檢察官與公訴蒞庭的高檢察官兩位致敬,卷宗多得嚇人,兩位檢察官在已經繁重的工作之餘,對卷宗內龐雜的事證內容,都掌握的很好。
黃國昌指出,在新北地院發出的新聞稿,有一段提到「被告等人就犯罪事實,甚於偵、審中特意串供」的判決認定,這也是他在第一審程序中,最深沈的感慨。一個刑事被告,的確有緘默權,但沒有說謊串供的權利。最直接的問題是,這些被告早已都遭羈押禁見,彼此間到底是透過如何的管道串供?這個問題,值得對「促進司法程序的公正廉潔」均負有共同義務的法律人省思。透過正當法律程序,實現刑事司法正義,還需要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