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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身分證配套辦法修正後將送立院 台權會籲備查改審查

台灣人權促進會今舉行記者會,呼籲立法院將「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由備查改為審查。(記者謝君臨攝)

台灣人權促進會今舉行記者會,呼籲立法院將「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由備查改為審查。(記者謝君臨攝)

2021/03/04 11:23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灣人權促進會今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行政院1月宣布暫緩數位身分證(New eID)政策,但內政部去年底公告的「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修法仍未廢止,將於明天(5日)將此辦法送進立院完成備查程序後生效,應將備查轉為審查,實質監督eID政策。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主任蕭逸民表示,此辦法最大的爭議,在於相片能否用虹膜辨識或人臉辨識,在相關條文內沒有明確寫清楚,就說要繳交照片,也有公布照片格式及相關東西要放在晶片內,但這個東西可以被怎麼樣的利用,事實上沒有講清楚;且最重要的是,eID政策已暫緩,怎麼還把要做eID的辦法拿出來?

台權會數位人權專員周冠汝表示,今年1月,9個來自人權、資訊、司改等領域的民間團體發出聯合聲明,其中一項訴求,是建請政府落實「暫緩晶片身分證」政策,廢止換照計畫及明日即將備查的辦法修法。

周冠汝說,此辦法涉及晶片分區及儲存內容,在行政院宣布暫緩政策後,應以更謹慎的態度看待法制。在立法院這端,也須留意是否有抵觸法律,或應以法律規定,但卻以行政命令出現的辦法,在未被充分審查的情況下悄悄溜過。

開放文化基金會執行秘書李欣穎指出,基金會在去年即提出質疑,戶籍法未被授權管理晶片,而基於戶籍法衍生的管理辦法,修正成「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將造成十足的爭議,呼籲立院將此辦法由備查改為審查,並進一步討論這項為倉促推動晶片身分證而修改的辦法。

李欣穎說,推動晶片身分證需要多方討論與廣納民間意見,現在行政院已承諾修法,正是時候檢視過往的行動、程序和舊有法案有何可改善的地方,若繼續使用此舊有的管理辦法,將無法使民眾信服,反而像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蕭逸民表示,民間呼籲內政部遵循行政院政策,廢除該管理辦法,撤回其送立院的備查程序;如未廢除及撤回,立院應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條,將各機關送立院備查的eID相關行政命令,交付內政等相關委員會審查有無違反、變更或抵觸法律,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卻以行政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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