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案放寬「黨政軍條款」 可間接持股10%
國民黨立委陳雪生近日提案修正「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主張放寬「黨政軍條款」。(資料照)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中天新聞台執照更換申請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外界關注52黃金頻道由誰取代。國民黨立委陳雪生近日提案修正「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主張放寬「黨政軍條款」,將現行政府、政黨、其捐助之財團法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廣播電視事業,改為間接持股10%以內不在此限,且政府基金因單純投資行為之持股比例不應納入計算。
陳雪生表示,黨政軍條款立意良好,卻阻擋媒體產業的蓬勃發展,公開市場上,政府基金為求穩健投資績效,經常選擇大型績優股,純屬財務投資獲利考量,依法不得派任董事或監察人進駐上市公司,亦無直接或間接介入媒體經營之可能,確實不合時宜,因此提出「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條文修正草案」、「衛星廣播電視法第5條條文修正草案」放寬相關規定。
陳雪生指出,金融、保險業常基於穩定收益考量持有電信業股票,金融、保險、電信等產業又是政府基金經常性投資標的,無論是政府基金直接投資電信產業,或政府基金透過投資金融、保險產業間接持有電信產業股票,都是市場常態,也會隨景氣變化變更持股類別比例,若以固定比例規範間接投資上限,不但難以預料,在市場劇烈波動,金融、壽險資金加重電信業持股情況下,非常容易超過。
陳雪生認為,黨政軍條款的精神在於避免政府、政黨控制而影響言論自由,單純財務性投資應不在管制範圍,建議將間接持股比例放寬為10%,且政府基金因委託投信機構投資而持有的股份不應納入計算;不過,因「政黨法」已明定政黨不得經營投資營利事業,因此排除政黨,不得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