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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遲未到台投案 陸委會:港府延宕近一年無作為

針對港保安局聲稱港警未與台灣建立單位聯繫窗口,陸委會今日表示,台港警方於去年10月下旬已相互提供聯絡窗口,港府稱可提供協助陳嫌赴台的可行安排,實際卻延宕近1年無所作為。(記者陳鈺馥攝)

針對港保安局聲稱港警未與台灣建立單位聯繫窗口,陸委會今日表示,台港警方於去年10月下旬已相互提供聯絡窗口,港府稱可提供協助陳嫌赴台的可行安排,實際卻延宕近1年無所作為。(記者陳鈺馥攝)

2020/10/04 11:47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在台殺害女友的港人陳同佳遲未來台投案,港府保安局昨晚(3日)聲稱,港警並沒有與台方建立單一聯繫窗口,港府會在符合法律情況下,提供協助殺人案嫌犯陳同佳赴台的可行安排,並呼籲台方真心履行最基本法治,積極方便陳同佳赴台自首。對此,陸委會今日表示,台港警方於去年10月下旬已相互提供聯絡窗口,港府也稱提供陳嫌赴台的可行安排,卻延宕近1年無所作為。

陸委會強調,針對陳同佳案,我方希望依法將殺人嫌犯繩之以法、還給被害人公道,共同實現司法正義的立場堅定,且已多次說明,台港警方於去年10月下旬已相互提供聯絡窗口,相關的資訊也經由我方刑事局透過香港警務處的管道通知陳嫌,如果陳嫌確定要來台灣面對司法,隨時可以透過窗口聯絡,相關事宜已準備就緒,一切依法辦理。

陸委會指出,對於港府屢稱無法律基礎又稱會提供協助陳嫌赴台的可行安排,實際卻是延宕近1年依然無所作為,再次強調本案關鍵在於陳嫌真實的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呼籲陳嫌及港府拿回初心、具體行動,儘速與我窗口聯繫。

據了解,陳同佳2018年於台灣殺害同行香港女友潘曉穎返回香港後,因為盜用死者銀行存款遭到逮捕,其後因洗黑錢等罪被高等法院判刑29個月,扣除被警方扣留時間,已於去年10月23日出獄,目前在港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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