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陳同佳月底前來台 陸委會:港府責任感是關鍵
2020/10/03 05:30
〔記者錢利忠、邱俊福、李欣芳、鍾麗華/台北報導〕港媒昨天報導,在台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的港籍男子陳同佳(見圖,路透檔案照) ,準備於本月底前來台投案,已通知台灣代表律師於下週一安排相關事宜;不過刑事局表示,去年迄今,香港警務處未對陳是否來台投案明確回覆。
理律:進度無可奉告
當初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牧師管浩鳴,先前證實找上理律法律事務所負責為陳同佳辯護。對此,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人陳長文昨以簡訊回覆表示:「目前無可奉告進度。」
士林地檢署昨表示,還未收到任何投案訊息,陳同佳因涉犯最重可判死刑的殺人罪,若一直未到案,將面臨「終生通緝」的命運,他若前來投案,將依通緝犯逮捕程序處理。
陸委會重申,陳同佳若要來台面對司法,隨時可透過窗口聯絡刑事局,一切依法辦理,本案關鍵在於陳嫌真實的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
前年2月,陳同佳與潘姓女友來台過情人節,爭吵後將女友勒斃,以行李箱裝屍棄屍,逃回香港,士檢發布通緝。未料港府竟利用此一事件,推動逃犯條例修法,引發震撼全球的香港「反送中」抗議運動。
去年10月間,陳因洗黑錢案出獄,一度表達來台投案意願,港警也來函刑事局;不過陳男這一方後來以來台投案細節與我方無共識等由,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