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全國政府機關清出2萬多筆政治檔案 調查局7202案最多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為還原歷史真相,以利國家檔案典藏,民進黨政府去年7月制定「政治檔案條例」,要求政府機關半年內清查所藏政治檔案,限今年1月26日前將目錄移交給檔案局;據官方最新統計,全國各公家機關已清查出2萬895筆政治檔案,以調查局7202案為最多。
「政治檔案條例」規定,政府機關應於條例施行日起,6個月內完成政治檔案清查,並編製目錄,依規定程序報送檔案局。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期間不得逾6個月。
據了解,國發會檔案局已函請各機關進行清查,除國史館台灣文獻館、國立台中科大、金門縣政府3個單位申請延長清查期限外,中央二級及地方一級以上104個機關均已函復,總計2720個機關完成政治檔案清查。
其中,161個機關內有政治檔案,截至今年2月底止,有144個機關將檔案目錄函送至檔案局,包含待鑑選檔案7563案、454卷、1萬878件,總計達2萬895筆政治檔案。
在調查局部分,清查出7202案為所有機關最大宗,多為戒嚴時期監控檔案為主。此外,在國安局卷中攸關林宅血案,由調查局產製的2件檔案,已依「政治檔案條例」解密。
其他機關方面,教育部清出2620件政治檔案,成功大學找到1798件、內政部1221件;國安情治機關部分,國安局有12卷、國家安全會議40件、軍情局38件、總統府也有27案。
檔案局統計,有清查出政治檔案,但尚未報送檔案目錄的政府機關有17個,包含監察院有66案,因為求資料完整,將於今年7月下旬報送;另,黨產會、台灣高等法院所轄6間法院、台中市政府局處等單位,將在3月10日將檔案目錄上報。
對此,民進黨立委賴瑞隆強調,各機關應依法落實轉型正義,未在期限內將政治檔案送報的機關,應加速清查作業,國發會也要催討。至於調查局所製「機密」檔案,因案發已過數十年,不能再以涉及「情報工作」為由不公開,社會無法接受這種「官官相護」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