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投票日 選委會提醒:做這些事可罰500萬
2020/01/09 16:49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總統、立委選舉11日投票,雲林縣選委會今天在雲林國中辦理選票點交,各鄉鎮市選務作業中心點選選票後包封領回,選委會提醒,競選活動到10日晚上10點結束,11日零時起,不可透過簡訊、臉書、LINE等網路社群替候選人催票,違者最高可罰款500萬元。
雲林縣選委會主任委員張志銘指出,這次選舉全縣設有609個投開票所,總統選舉人數有56萬5269人,立委選舉人數有56萬2012人。
張志銘表示,今天各鄉鎮市選務中心人員在雲林國中點交選票,這次有3種選舉票,總統副總統為淺粉紅色、區域立法委員為淺黃色、政黨票為白色。
張志銘說,候選人競選活動時間到10日晚上10點,手機、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競助選活動晚上12點截止,政黨、候選人及民眾不得在投票當日進行競選或助選活動。
張志銘呼籲民眾11日零時後千萬不可以透過手機簡訊、LINE、臉書替候選人催票,違反者,可罰款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往年已有多起被處罰的案例,民眾小心不要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