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起來!發表國際論文註「中國台灣」 教育部:不承認
2019/10/28 21:3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教育部通知各學術、行政機構,國內學者在國際或中國發表論文,如列「Taiwan,China(中國台灣)」將不被台灣政府承認,也告知學者,若被對岸的論文格式是城市名後方加掛國名,我方則要註記為「Taiwan」。
教育部3月11日發出公文給各大專院校,內容提到,為維護國家主權,國內學者發表學術期刊論文,所屬國家名稱必須使用「Taiwan」或「R.O.C.」,政府單位不予承認「China」或「Taiwan,China」,若有論文國家名不合規定,會失去求職、升等及相關計畫申請的資格。
教育部函示,在中國發表學術期刊論文,只要不被矮化且兩岸對等,雙方可都不列載國名,或是都只註記「城市名」,教育部舉例,若對岸堅持如「Beijing」的後面要加「China」,我方則要堅持「Taipei」後面加「Taiwan」,且拼音須使用台灣慣用拼法,不得採取中國的漢語拼音。
中國文化大學景觀學系主任郭瓊瑩在臉書貼出校方近日轉發的公文照片,公文指稱已將此原則納入教師升等檢查表,她指出「維持國家尊嚴是最重要的,在於過去之經驗中,有時非單方問題,包括臨埸應變(尤其是國際會議)」。但她也強調,論文違反新規就不得納入升等依據,似乎太過嚴格,「因為有些因素控制不在我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