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子星南海提重大損害 高嘉瑜批市府配合拖延
2019/08/06 00:05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日前表示,台北車站雙子星捷運聯合開發案雙子星開發案最優申請人港商南海控股,需在8月9日前完成在台專案公司,否則喪失資格。但捷運局表示,南海除打行政院訴願,近日也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假處分,理由為「防止重大損害、急迫危險」,判決確定前會維持資格,這是新案,即便8月9日判決確定,南海還可抗告。
台北市議員高嘉瑜批評,北市府7月10日發函要求南海須於30日內完成專案公司設立並與市府簽約,否則喪失最優申請人資格,8月9日是最後期限,如今配合南海拖延,市府過去說每拖1個月損失營業額20億,如今自打嘴巴;法院訴訟並不影響市府行政程序,球還是回到市府自己身上。
捷運局說明,南海也同時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假處分,及「防止重大損害、急迫危險」的事證,因此成新案,禁止北市府遞補次優申請人或重招標,全案要等法院審酌;若8月9日前判決出爐,南海還有一次抗告機會,看來8月9日無法做最後決定。
捷運局還說,南海也向行政院提出訴願,萬一訴願打贏了,就可以申請新專案公司,若屆時取消資格又會惹爭議。
北市府副發言人黃瀞瑩表示,對於雙子星案,北市府內部皆有定期專案報告,並確認該案進度,針對不同狀況之應對情形也有掌握,過去因中央審查近5個月時間,其衍生之問題,秉持依法行政原則,未來會繼續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