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市府136天廢25條法規 綠營議員批:龍規盧不隨
龍規盧不隨?市議員楊典忠批評,盧市府上任136天,廢止25條法規,其中15條是林佳龍任內制定的法規。(記者黃鐘山攝)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中市議員楊典忠今日在議會質詢指出,市長盧秀燕上任136天廢止25條法規,其中15條是前市長林佳龍任內制定,且連法制局長都不清楚廢止理由,顯見「龍規盧不隨」,針對性太強;法制局回應,因應時勢以及政策需求決定法規存廢。
楊典忠說,新市府團隊執政136天,廢止或停止適用的舊法規就有25條,例如青年事務審議會、營造友善城鄉環境計畫推動小組、市容美化推動委員會等設置要點,難道台中不推動市容美化,也不營造友善城鄉環境嗎?
楊又說,相較於當時林佳龍停用14條,盧比林多廢11條,而且其中15條是林佳龍任內制定的法規要點,看起來「龍規盧不隨」,針對性頗強;副市長楊瓊瓔回應,以市民最大權益為基準,好政策盧市長都會繼續執行。
法制局長李善植說,各機關對於管轄事務自行認定,就府層級行政規則的廢止,法制局會要求該局說明理由,若機關內部行政規則,則該機關會單方面請法制局廢止,未來可以請主管機關提供廢止理由。
楊典忠嗆說,法制局有如橡皮圖章,其他局處送來就公佈,連把關都不把關,要法制局做甚麼?要求對於市府制定與廢止法規都要嚴謹,在官網公佈時也要清楚說明理由與替代法規,倘若影響市民權利義務,應辦理公聽會。
法制局說明,法規是否廢止,各機關均會因應時勢以及政策需求來決定,一切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