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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非法監聽檢察官林秀濤被判賠 聲請再審敗訴定讞

不滿監聽檢察官林秀濤遭判賠,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聲請再審判敗,全案確定。(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不滿監聽檢察官林秀濤遭判賠,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聲請再審判敗,全案確定。(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2018/01/16 11:2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因不滿在洩密案中監聽時任高檢署檢察官的林秀濤和她女兒被判賠確定,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審理期間,黃世銘以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罪被判無罪為由主張「我無罪」,引來林秀濤不滿怒嗆黃稱「這不是檢察官該做的事情!」,高院今判黃敗訴,駁回再審聲請,全案定讞,不得再上訴。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指控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等人涉司法關說案,但將偵查中案情主動洩漏給前總統馬英九,黃被判刑1年3月、得易科罰金45萬元定讞;不過,卻意外扯出時任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和女兒遭特偵組違法監聽,林秀濤不滿提告求償,高院去年7月5日判黃世銘應賠償林秀濤10萬元定讞。

事後,黃世銘自認特偵組的監聽程序都是依法處理,並強調自己向馬英九報告並未越權或洩密,因此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

高院審理時,因黃世銘堅稱監聽一切合法,引爆激烈口號角,林秀濤當庭反駁,怒嗆黃世銘稱,特偵組以「他」案聲請掛線,卻違法監聽她和女兒電話長達30天和53天,使她名譽受損,當然構成侵權行為,她也指出,檢察官不應以向總統報告為由,用違法方式達成阻卻違法目的,「這不是檢察官該做的事情!」。

高院審理認為,黃世銘聲請再審並無理由,今上午判決駁回黃的再審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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