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立院三讀通過 電動車免貨物稅延至2021年

2016創櫃家族暨中小企業投資博覽會,展出的特斯拉電動車。(資料照,記者張慧雯攝)

2016創櫃家族暨中小企業投資博覽會,展出的特斯拉電動車。(資料照,記者張慧雯攝)

2016/12/30 16:00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電動車貨物稅免徵優惠原將於明年1月27日結束。立法院今趕在落日前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修正案」,將免稅期再延至2021年底;但針對電動小客車,增設了140萬元的免稅上限。

財政部在2011年起,配合經濟部政策,對於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車輛,無論小客車、機車、大型公共汽車等,一律給予免徵貨物稅優惠。優惠以3年為一期,已於2014年期滿後再延長1次,原訂至明年1月27日截止。不過考量國內電動車產業仍在萌芽階段,行政院因此同意再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落日。

不過在財政委員會審查階段,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認為應設免稅上限,避免有拿稅金補貼富人購買高價車之疑慮。最後在民進黨立委管碧玲的協調下,同意將上限訂在140萬元。

新修條文將免徵期限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但小客車設有140萬元的免稅上限。

管碧玲表示,能在期滿前完成修法再延5年,是給國內相關產業的鼓勵。她說,雖國內對電動車產業寄予高度期待,但多年來不管是研發、生產、使用都略為遲緩,在大客車未發揮積極作用。希望再延5年能帶動已投入100億元的相關產業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