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開罰單高達29萬件 監院糾正公路總局
2016/09/13 19:30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年3月間,針對汽燃費經催繳仍逾期未繳的機車車主錯開罰單,高達29.1萬件,相關撤銷及退費作業所須金額,經監察院估算總計耗費公帑約703.5萬元,監察院今通過糾正案,糾正公路總局。
監委楊美鈴調查發現,公路總局今年3月間寄發的101年期機車汽燃費烏龍罰單,原初估約有15.3萬件,處分書除以寄發方式通知機車車主繳納罰鍰,尚有部分101年期機車汽燃費處分書是臨櫃裁決時開立,數量約有13.8萬件,因亦未依公路法辦理2次通知,故須一併辦理退費,合計高達29.1萬件。
相關撤銷及退費作業所須金額,經監察院重新估算,總計耗費公帑約703.5萬元,監委表示,公路總局作業疏失除導致公帑無謂浪費,亦影響政府執法形象,顯有違失;因此監察院通過糾正案糾正公路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