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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協霸凌國手? 綠委促修國民體育法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22日召開記者會, 出示羽球選手廖冠皓的陳情信函,曾經因為使用自己贊助品牌的球拍出戰國際賽,遭羽協重罰30萬,最後還以國光獎金支付才付清。(記者黃耀徵攝)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22日召開記者會, 出示羽球選手廖冠皓的陳情信函,曾經因為使用自己贊助品牌的球拍出戰國際賽,遭羽協重罰30萬,最後還以國光獎金支付才付清。(記者黃耀徵攝)

2016/08/22 10:50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針對羽球協會揚言因個人裝備問題懲處國手戴資穎事件後,民進黨立法委員黃國書今召開記者會拿出羽協歷年接受政府高額補助明細,指協會繳稅金額高達五百四十七萬元,表示羽協收入上億,現卻無完備監督機制。黃要求體育署應建立民間參與的體育中立申訴仲裁機制,未來也將推動修改「國民體育法」,讓接受一定金額以上協會有一席公益理事,讓政府部門得以監督黑箱協會。

黃國書出示資料表示,體育署一〇五年補助羽協八百五十七萬元,一〇三年補助五百五十萬元,一〇三至一〇四年間,還拿單一贊助廠商一百多萬元;而一〇三年十一月至一〇四年四月五日間,財務報表就繳了五百四十七萬元的稅金,以此推論該年度收入上億元,但收入來源卻不需要講清楚。

黃國書現場還出示參與亞運賽事的羽球國手廖冠皓陳情信,指出羽協對選手與取予求,就是因為協會掌握選手參與世界重大賽事的權力,選手才不得不聽命于協會,但行政府對協會監督機制卻不足,才讓拿政府高額補助,卻把選手當作賺錢、拿贊助的搖錢樹;現光羽協就有四個先例。

黃指出,未來將提國民體育法相關法規修正案,只要單項協會接受政府補助一定金額以上,須設一席公益理事,功能就為揭露協會資訊、讓財務透明,作為體育署監督的法律依據。

體育署現場則回復,未來將提供法律專家,讓選手與各協會簽約時有更多保障;並承諾未來會積極建立選手參與、公平合理機制與申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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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黃國書(中)22日召開記者會,要求體育署針對曾被羽協懲處之選手提供協助,並在未來修正及落實單項協會考核制度。(記者黃耀徵攝)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中)22日召開記者會,要求體育署針對曾被羽協懲處之選手提供協助,並在未來修正及落實單項協會考核制度。(記者黃耀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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