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今審查 時代力量提案下修門檻
11日立法院審查選罷法,林昶佐代表時代力量報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圖擷自林昶佐 Freddy Lim臉書)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憲法保障人民擁有選舉、罷免等權利,但過去由於選罷法的規定嚴苛、門檻過高,導致人民難以行使罷免權。今(11)日立委林昶佐代表時代力量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他也在臉書上分享此草案的各大主張。
時代力量主張,提議、連署、投票的人數門檻改採簡單多數決,人數若超過被罷免人當選票數即算有效。以及延長連署期間,例如被罷免人是立委、直轄市市長或議員,罷免連署延長至90日。為響應環保少紙化、節省資源,建置電子連署系統,若發現連署名冊若不合格,可提供第二階段接受補件。
現行選罷法規定,現役軍人、替代役男或公務員不得為罷免案提案人,時代力量認為,只要嚴守行政中立法,任何公民都有行使罷免的權利,因此主張刪除。另外,罷免案提議人不得與連署人重複,時力也認為應該刪除這項規定。
「罷免不得宣傳」的陋規,時代力量不但主張刪除,且要求行政機關積極負起宣傳的責任,放寬罷免辦事處限制、協助人民舉辦「公辦罷免說明會」。且罷免可與選舉投票合併進行。
林昶佐臉書全文
【推動還權於民的選罷法】 罷免,是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以往選罷法的嚴苛規定,經常讓人民遭遇困難,而有「不能選舉罷免法」之譏。今天,選罷法終於要進行審查了,我代表時代力量,到內政委員會報告本版提出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特色...
由林昶佐 Freddy Lim 貼上了 201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