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萬人繳汽燃費烏龍罰單 公路總局:2週內退款
2016/03/23 10:57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2013年起機車汽燃費改每年徵收,但2012年度的15萬餘筆機車燃料費,因公路總局提早寄發違法處分書,造成15.3萬餘名欠費民眾被罰600元。公路總局今表示,已有1萬802人已繳罰款,會在2週內退款。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今偕陳情人蔡先生召開記者會。蔡先生表示,當他收到罰單後,向監理站詢問;監理站居然說因為政策改變,罰單撕掉就好。
羅致政指出,因為2013年起汽機車免換行照後,改為每年寄發繳費單,造成累計欠費暴增。然而,交通部已於2015年10月26日做出訴願,要求公路總局必須先寄發通知單,再催繳未果後,才能開罰。
羅致政表示,現在交通部知道犯錯,卻想私了。他詢問,何時寄發15.3萬餘張罰單?何時表示不用繳納?為何不公告?
公路總局監理組副組長林義勝坦言,是在程式設計時,未能排除2012年度的罰單,相關罰單會撤銷;現已有1萬802人繳納罰款,會在2週內退款。
台北區監理所課長王梅香指出,上週一寄出罰單後,週二有人來電洽詢,她就發現在程式設計時有疏漏,當下指示同仁不要裁罰,也立即回報公路總局。
林義勝表示會檢討改進,也會重新開徵,並檢討疏失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