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大烏龍 錯開逾15萬張罰單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公路總局開出歷來機車汽燃費最大罰單烏龍!
一○二年起機車汽燃費改每年徵收,但一○一年度的十五萬餘筆機車燃料費,因公路總局「少一次通知」就提早寄發違法處分書,造成十五萬三千多名欠費民眾被罰六百元,總金額達九二一八萬元;公路總局昨日坦承行政作業疏失,將重新寄發催費通知,車主只要在月內繳完就可免罰,已繳罰金者也將退費。
將重寄通知 已繳者退費
公路總局表示,以前都是利用換照時機,提醒民眾繳交機車燃料費,一○二年起汽機車免換行照後,改為每年寄發繳費單,但汽燃費欠費卻暴增,一○二、一○三年累計就欠費高達十四.五億元。公路總局自本月起針對欠費車主開出首批的公路法事件處分書(罰單),總計有近一一九萬人次挨罰,罰款金額逾七億,創下單次最大規模開罰紀錄。
但有民眾向立委陳情,指出公路總局程序有誤,公路總局昨晚緊急通知媒體,坦言一○一年度的十五萬餘筆罰鍰,發生了「電腦挑檔」錯誤。
公路總局監理組長陳聰乾說,一○二年起汽燃費改為每年徵收、且每年會依法做兩次催繳,但一○一年度有十五萬三六四六件的機車燃料費罰單,當年因未進入新制,隔年才開始進入欠費繳交流程,雖在一○三年四月及十一月分兩批寄發首次催繳通知書,但依公路法須通知兩次催繳「未果」才能開罰,公總僅催繳一次就在本月寄出罰單,因而造成逾法爭議。
公路總局表示,民國七十年代也曾有比這次規模還大的罰單烏龍,但確實是歷來機車汽燃費最大罰單烏龍。
陳聰乾代表公總致歉,原一○一年機車汽燃費罰單作廢,將盡快補寄第二次雙掛號通知催繳這十五萬筆欠費,若在一個月內補繳就可免罰,並將以平信通知已繳罰鍰的車主可退款。
1個疏失 浪費公帑752萬
公路總局表示,先前誤寄的十五萬餘筆雙掛號處分書通知,每筆郵資卅四元,已花納稅人五二二萬三九六四元;之後要通知已繳罰鍰者退款,必須先花五元寄平信通知,再花十元匯款,若全部車主都已繳罰鍰,將花二三○萬四六九○元,因此這次烏龍事件,最多將多花納稅人七五二萬八六五四元。
公總強調,一○一年的汽燃費未繳罰單就可先免繳,但若是一○二、一○三年度的汽燃費罰單仍須繳交,並限四月卅日前繳納,逾期未繳將強制執行。
公總另提醒,民眾若接到「汽燃費逾期繳納罰鍰處分書」,應到超商或洽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確認欠費狀況,並非外傳的最新詐騙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