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億男」案蔻蔻姐判賠 北院:顯然疏於查證
2015/08/21 11:39
〔記者黃欣柏、謝君臨、項程鎮/台北報導〕「3億男」案今日上午宣判,名嘴周玉蔻須為點名郭台銘就是「3億男」一事,賠償郭200萬元,並得在自由時報等7家平面媒體的全國版頭版,以半版篇幅刊登道歉聲明各1天,另也須在美麗島電子報網站刊登道歉聲明24小時。
宣判後,台北地院也立即召開記者會指出,周玉蔻僅憑柯文哲轉述與柯建銘之間的對話,就在美麗島電子報及政論節目上點名郭台銘違反政治獻金法,捐贈3億元給連勝文陣營並藉此牟利,顯然疏於查證。
北院指出,周玉蔻聽柯文哲轉述時,就知道說話者是柯建銘,事後向消息來源柯建銘及當事人郭台銘查證應非難事,該番未經查證的發言已使郭的社會評價受到貶損,因此判決周須賠償並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