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製違停逕行舉發單 罰3千
手繪「違規停車逕行舉發單」上面,還有時間地點與法律條文。(記者張瑞楨翻攝自爆料公社)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這樣違法嗎?台中市一位民眾,見路旁一輛機車的排氣管上,夾著一張「違規停車逕行舉發單」,這張舉發單卻是用手繪製,且畫得維妙維肖,深具創意,對此,台中市警方,一看就知道是假的,沒有涉及偽造文書罪的疑慮,卻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0條:「未經他人許可,張貼塗抹或畫刻於他人之交通工具」,可處3000元以下罰鍰。
上述照片是網友昨於臉書爆料公社的貼文,他不知道是警察自創或車主自創。這張手繪版的逕行舉發單,跟警方的舉發單幾乎一樣,包括機關印章、舉發時間、地點與援用的法條,都一絲不苟寫得相當詳細,不過開單的單位卻寫著「第七分局北平派出所」,實際上台中市僅有一至六分局,沒有第七分局,也沒有北平派出所。
網友認為這張手繪「違規停車逕行舉發單」,精美且創意無限。(記者張瑞楨翻攝自爆料公社)